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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已实际提供物业服务

2023-01-06 08:36:13    来源:法治时报

海口一小区未验收,业主拒绝收房,物业公司向开发商索要空置房物业服务费获法院支持

律师:已实际提供物业服务

潘德刚 制


【资料图】

■ 本报记者 王天宇

买的房还没装修或是开发商未出售的房子,要不要交物业费?这是一些业主或开发商关心的话题。在物业服务公司提供相关服务后,收不上空置房物业费的情况下,物业就会与业主或开发商起纠纷,有的甚至起诉至法院解决纠纷,那么空置房到底要不要交物业费呢?

案例:

物业公司索赔空置房物业费获法院支持

近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一则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2014年12月份,海南某置业公司作为海口某小区开发商选聘某物业服务公司对其开发的小区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双方签订了《某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约定物业管理区域及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等。

2015年7月,海南某置业公司陆续通知业主前来办理交房手续,但部分业主认为小区未通过竣工验收而拒绝收房。而某物业服务公司与海南某置业公司对物业费问题发生争议。

判决书显示,该小区涉及未交物业费的空置房有上百套,同时还涉及商业网点物业费、地下车位物业费等。某物业服务公司认为,海南某置业公司的交房行为不符合合同约定,业主拒绝收房,相应的物业服务费应由开发商承担。对此,某物业服务公司一纸诉状将海南某置业公司告上法庭,索赔空置房物业费等费用共计近300万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某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因涉案房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批准文件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涉案房屋交付的条件未成就,被告关于涉案房屋通知交房后的物业费不应由其承担的理由不能成立。对此,一审法院判决海南某置业公司向某物业服务公司支付空置房物业费等相关费用近300万元以及相应利息。

关键词: 置业公司 物业服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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