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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喜收“大礼包”

2022-12-18 14:24:18    来源:福州日报

中小微企业喜收“大礼包”

延续享受部分税费缓缴政策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法在身边

近日,福州某建材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林先生收到了国家税务总局罗源县税务局送上的一份“大礼包”——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

受疫情影响,这家生产高强混凝土管桩的企业,存在产品超长运输不便,部分原材料短缺的问题,公司资金面临很大的压力。

“今年8月份征期的税费加上去年11月份缓缴到期的税费,算下来9月应缴的税还真不少,对我们这样的小型制造业企业来说压力挺大的。”林先生说。

税务部门的延续享受部分税费缓缴政策,让林先生紧皱的眉头很快就舒展了。

“有了税费缓缴政策后,去年11月份缓缴的11.4万元可以再延续4个月缴纳,也就是到2023年1月份再缴纳,顿时感到资金链压力减轻了不少。”林先生高兴地说,“这笔缓缴税款相当于一笔无息贷款,既保证了公司资金链正常运转,也保证了对客户订单的如期履行,让我们企业更有信心扩大生产了。”

案例点睛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7号)第一条,自2022年9月1日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2号)已享受延缓缴纳税费50%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延缓缴纳税费100%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其已缓缴税费的缓缴期限届满后继续延长4个月。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2号)第一条,继续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0号)规定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全文共765字)

关键词: 小微企业 国家税务总局 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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