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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沿热点:中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2022-11-25 15:38:15    来源:蚌埠日报 李治国(身份证3403211977****0176)先生:


(资料图片)

因您个人原因,根据《安徽省劳动合同条例》相关规定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第二十九条规定,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自2022年11月1日起与您中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止期间,您不享受公司的工资、奖金等各项薪酬福利待遇;公司停止为您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中止期间,不计算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特此通知。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

2022年11月23日

关键词: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中止 安徽省劳动合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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