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财经 >

监管再给私募上“紧箍咒”:三个“禁止”、四个“不得”规范私募投研

2022-11-22 17:35:03    来源:东方资讯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禁止私募投研人员主动打探内幕信息,禁止传播虚假、不实、误导性信息,禁止从事或者参与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活动……以上要求,正是来自基金业协会11月18日下发《关于规范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开展投资研究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还强调应当建立调研活动的管理制度,加强对调研活动的管理,上市公司调研纪要仅供内部存档或撰写研究报告使用,不得违规对外发布或提供给客户。这些约束要求同样吸引关注。

整体来看,有四个“不得”,一是不得为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利益损害客户利益,二是不得为调研企业及其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损害客户利益,三是不得主动寻求上市公司相关内幕信息或者未公开重大信息,四是上市公司调研纪要仅供内部存档或撰写研究报告使用,不得违规对外发布或提供给客户。

还提到三个“禁止”,一是禁止投研人员主动打探内幕信息,二是禁止传播虚假、不实、误导性信息,三是禁止从事或者参与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活动。

有业内人士向财联社记者表示,管理从严,这意味着是将此前对证劵公司卖方研究所和公募基金研究员的管理要求,也延伸到私募基金。

“监管穿透到私募管理人投研活动流程中,比如,明令禁止传播虚假、不实、误导性信息,不得违规发布上市公司调研等情况。此外,上述监管举措还从从保护投资者角度出发,除了依然强调严禁内幕交易,还可能是针对近期虚假小作文扰动市场等现象。”上述人士分析道。

四大举措规范证券投资、研究活动

基金业协会指出,为规范开展证券投资、研究活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自律管理规定,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开展证券投资、研究活动相关要求通知。

关键词: 上市公司 证券投资 内幕交易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