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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即时:网友咨询:租房如何提取公积金?

2022-07-29 22:41:37    来源:胶东在线

胶东在线 2022-07-29 16: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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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东在线消息问题编号为1173112的网友留言咨询:我在招远有住房,但现在在福山区上班租房,请问我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怎么提取?谢谢。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租房提取须满足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在本市租赁住房的,您有房不符合本提取条件。您可以看看其他的提取条件是否符合。职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四)退休的;

(五)出境定居的;

(六)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七)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本人、配偶或子女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两年以上(含两年)的;

(十一)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烟台,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的;

(十二)职工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

关键词: 住房公积金 劳动关系 胶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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