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消费积分调查:不少消费者对过期前无提醒、兑换难等不满
“您有××积分将在本月底过期,请抓紧时间兑换……”
前不久,家住江苏省常熟市的尹航收到电信运营商发来的话费积分兑换提醒。于是,他打开App里的“积分商城”,用积分兑换了两袋洗衣液和几十元话费。可还有少量积分,没有合适的商品可以兑换。而咨询客服后被告知:不用完就会过期,无法累积到下个周期。
(资料图)
“这些积分都是我平时消费所得,本来就是属于我的东西,为什么商家要设置使用期限,他说过期就过期?”尹航对此表示不理解。
记者近日在采访中了解到,除了对“积分设置使用期限是否合理”存疑外,不少消费者对一些积分过期前没有提醒、“被过期”、兑换难等问题表达了不满。
积分商业运用广泛,商家可设使用期限
当下,很多商家都用会员制来拉拢消费者,消费即赠送、奖励积分。从使用话费到刷卡消费,从网络购物到出行购票,积分制已经涉及人们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
安徽省滁州市李婷(化名)家的两个孩子从小就喝某品牌的奶粉,每次购买奶粉等商品后,线上商城都会赠送她一笔积分。今年6月,她登录商城准备用积分兑换礼品时发现,有1万多积分已过期。
“之前都不知道有过期这一说,平时短信推送一堆,积分到期居然悄无声息。”李婷告诉记者,她向客服反映后得知,积分过期就只能过期了,无法补救,“到期前商家没有任何提醒,而且积分本来就是我花钱购买商品得来的,为什么任由商家规定期限”?
采访中,不少消费者提出类似的疑问:积分到底算什么?商家能不能设置使用期限?
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石佳友和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任超看来,积分具有财产属性,属于消费者的财产。
石佳友说,积分制是商家的一种促销手段,为商家单方赠与,如果设置了交易条件,则可能构成合同,积分兑换为商家承诺,对其具有约束力,按照民法典和合同法的一般原则,商家应当履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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