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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判令光大营业部双倍赔偿

2022-05-09 10:50:02    来源:东方资讯

近期,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起因为打新而引发的离奇剧情。具体发生了什么,我们一起来看看。

短信告知中签

光大证券营业部却说“假的”

根据裁判文书显示,2020年7月,时年57岁山东威海股民林荣忠在光大证券威海海滨北路证券营业部分别开设了普通账户和信用账户。

2020年9月10号,林荣忠收到光大营业部发来的中签通知短信,告知其申购的思瑞浦股票己经中签,林荣忠为了确定短信信息的真实性,拨打电话询问光大营业部工作人员中签信息的真实性,光大营业部工作人员告知其并没有中签,且说短信信息是假的。

2020年9月21号,林荣忠又收到思瑞浦股票上市的短信通知,且林荣忠股票账户中多了2股。这时,林荣忠发现他真的已经中签,但是因为账户里的资金不够,仅仅成功申购2股。此时,思瑞浦股票已上市,无法申购。

林荣忠认为,其一连三遍打电话询问光大营业部短信信息的真实性,光大营业部均告知其没有中签,导致其有498股未能成功申购。按照其后来在2021年11月11日,以每股819.99元的价格卖出了当初认购的2股思瑞浦来计算,林荣忠认为自己的损失应该35万多元。

期间,林荣忠与光大证券的上述营业部多次沟通,均为达成满意的赔偿结果。

2021年1月22日,林荣忠投诉到光大证券北京总部,还多次向证监会投诉该问题,2021年2月23日,证监会派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山东调解工作站的人员找其调解,但是没调解成功。

林荣忠自述,因光大营业部的问题导致林荣忠无法申购中签股票,造成了林荣忠巨大的经济损失,且因此患上了抑郁症需要长期服药,精神上遭受了巨大的痛苦,为维护的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请求处理。

关键词: 光大证券 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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