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财经 >

湖州公积金新政来了!

2022-04-26 07:56:49    来源:安吉日报

4月9日,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有关政策的通知”。主要内容有:提高首套住房贷款额度,提高绿色建筑贷款额度上浮比例,上浮人才和新就业大学生可贷额度,优先保障首套房贷款发放,支持异地公积金购房贷款等。通知全文如下:

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满足缴存职工基本住房需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现就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调整首套住房贷款额度计算倍数。缴存职工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计算倍数由现行的10倍调整为15倍,具体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15。

二、调整绿色建筑贷款额度上浮比例。对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新建绿色建筑且为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可上浮,其中购买一星绿色建筑的最高上浮比例由5%提高至10%,购买二星和三星绿色建筑的最高上浮比例由10%提高至20%。

三、调整引进人才和新就业大学生可贷额度。引进人才和新就业大学生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可上浮30%,上浮后双职工缴存家庭最高可贷70万元,单职工缴存家庭最高可贷55万元。

四、优先保障首套房贷款发放。完善贷款发放差异化排队轮候制度,优先保障首套房贷款发放。

五、支持异地缴存职工购房贷款。国内其他城市就业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执行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本通知自2022年4月15日起执行。

政策解读如下:

此次贷款额度计算倍数由目前的10倍调整为15倍是否只针对首次使用公积金购买首套自住住房?

是的,缴存职工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计算倍数调整为15倍。

关键词: 住房公积金 首次使用 绿色建筑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