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监局:儿童化妆品标签上应当标注产品全成分等
目前,一些包括眼影、腮红、口红、指甲油等组成的“儿童梳妆台”玩具,在市场上十分热销。实际上,这类产品中,很多是由玩具生产企业生产的仅供玩偶等涂饰用的玩具产品,不作为化妆品管理。儿童将这类玩具误用为化妆品存在一定安全隐患。4月12日,省药监局提醒广大家长:儿童化妆品标签上应当标注产品全成分等,国产化妆品应当标注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特殊化妆品应当标注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进口化妆品应当有中文标签。
化妆品与玩具是两种不同类别的产品,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实施管理,其管理措施和要求也不相同。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简单来说,施用于人体表面的产品是化妆品,应当按照化妆品的法规规定进行管理;单纯施用于玩偶等玩具的产品并非化妆品,应当按照玩具或者其他产品的法规规定进行管理。如果一个产品符合化妆品定义,无论其单独销售或者与玩具等其他产品一并销售,该产品都属于化妆品。
依据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3~12岁儿童使用的化妆品可以包含美容修饰、卸妆等功效宣称,而0~3岁婴幼儿使用的化妆品的其效宣称仅限于清洁、保湿、护发、防晒、舒缓、爽身。也就是说,3岁以下婴幼儿使用的化妆品,不包括“彩妆”这一类别。因此,如果彩妆化妆品标签宣称3岁以下婴幼儿可用,则属于违法行为。与成人相比,12岁(含)以下的儿童,特别是3岁以下的婴幼儿,皮肤屏障功能尚未成熟,对外来物质的刺激更敏感,更容易受到损害。按照一般玩具产品标准生产出来的“口红玩具”、“腮红玩具”等产品中可能含有不适宜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的物质,包括安全风险相对较高的着色剂等,如果给儿童使用,可能会刺激儿童的皮肤。此外,这类“彩妆玩具”可能存在重金属超标的问题,例如:铅超标。过量铅被吸收后可损害身体多个系统,例如:影响儿童智力发育。
在此,特别提醒一些爱打扮”孩子的家长:儿童化妆品标签上应当标注产品全成分等,国产化妆品应当标注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特殊化妆品应当标注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进口化妆品应当有中文标签。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儿童化妆品标志--“小金盾”。2022年5月1日起,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其标签必须标示“小金盾”;此前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其标签应当在2023年5月1日前完成标示“小金盾”。在选购儿童化妆品时,关注“小金盾”标志。
相关阅读
-
天天即时:九泰基金三名相关人员离职
九泰基金处消息,该公司已收到处罚告知书,三名相关人员已离职。其... -
每日热文:“天价锂矿”争夺战再度升级...
“天价锂矿”争夺战再度升级,“宁王”亲自出手了。全国企业破产重... -
全球热点评!中山公用与中国华融签署1.1...
中山公用12月1日公告,股东复星集团与中国华融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
张姗姗背后:张核子和他的“核酸版图”_...
近日,一位名叫“张姗姗”的自然人成了全网热搜,因为其在全国医学... -
机构:有助于化解部分房企困境,更有利...
截至11月30日,至少4家A股上市涉房企业宣布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11... -
世界头条:巨人网络:已累计回购1.21%股份
巨人网络12月1日公告,截至2022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