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财经 >

信托业窗口指导直指“新通道业务” 数家公司存量规模或超千亿元

2022-04-02 14:49:59    来源:中国网财经

中国网财经4月2日讯(记者 燕山 鹿凯)日前,有消息称部分信托公司收到窗口指导,被要求不得新增以银行信贷资产作为底层资产的财产权信托,存量此类业务需按照金融同业通道业务逐步压降清理。中国网财经采访多家信托公司,部分公司表示确有其事,另有部分信托公司未予肯定答复。

一位业内资深专家接受中国网财经采访时表示,银登中心开展的信贷资产信托受益权转让是监管部门推动的一项业务,而且要求信托做spv(注:特殊目的载体),它是一个监管设计的交易架构。目前暂停可能是对于现有信贷资产流转模式的修正。

2020年初,银监会发布《关于规范银信类业务的通知》首次明确将银行表内外资金和收益权同时纳入银信类业务的定义,在此基础上,将银信通道业务明确为信托资金或信托资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均由委托人决定,风险管理责任和因管理不当导致的风险损失全部由委托人承担的行为。

金融研究员廖鹤凯在接受中国网财经采访时表示,此次监管压降的业务实际也是变相通道,和之前压降通道业务本质一致,只不过目前的模式是通过财产权信托规避之前通道业务限制。信托研究院帅国让同时表示,之前压降通道业务更多体现的是单一资金信托。

公开资料显示,所谓财产权信托业务是指委托人交付其合法拥有的财产或财产权(包括各种动产、不动产及其他权益等)的业务。委托信托公司设立信托,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为受益人的利益,根据信托文件进行管理、使用和处分。

记者对比资金信托与财产权信托定义、特定等发现,资金信托的委托人是投资者,初始信托财产是投资者的认购资金;而财产权信托的委托人是融资方,初始信托财产是融资方给信托公司的财产权;资金信托中委托人与受益人是同一个,而财产权信托的委托人与受益人是分开的。综上财产权信托虽然与原有通道业务存在较大差别,但其中却也蕴含一些潜在风险。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这类信贷资产流转业务存在不少风险:一方面,突破了传统信贷资产转让的规则,信贷资产的转出方、转入方在资产确认、资本计提和拨备等方面不符合有关规定,信托公司等于变相为银行提供了规避监管要求的通道;另一方面,风险合规要求与资产证券化业务要求背离较大,发行方的风险自留比例、持有人集中度等均失去约束。

帅国让也表示,银行开展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时,部分业务存在交易结构不规范不透明,存在监管套利风险;之前压降通道业务更多体现的是单一资金信托(包括银行的理财产品、银行的自有资金之类)。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业内人士表示,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区有部分信托公司被监管部门窗口指导,特别是一些股东为银行的信托公司,涉及此类业务较多。

中国网财经通过第三方数据查询了解,从2020年底年报数据来看,8家信托公司财产权信托规模达千亿级别,其中某银行系信托该业务规模高达7966.83亿元,占整个资产规模52.2%,但该公司在接受中国网财经采访时,其对窗口指导一事是否存在未予肯定;同时记者注意到,这8家信托公司主要分布在北京、上海等地。

一位业内研究员表示:“此类业务压降会限制信托公司财产权类业务展业,尤其是对财产权信托占比较大的公司影响会更显著。”廖鹤凯也表示,近年来财产权信托业务规模上升明显,对信托公司来说相关业务受限会影响公司业绩,规模和收入都会受到一定影响。其同时建议道:“信托公司应服从监管要求,压降相关业务,在主动管理业务上多下功夫,弥补这块业务缺失带来的影响。”

帅国让同时建议道:“信托公司应做适当业务战略调整,发展监管所导向的服务类信托(如家族信托、养老信托、保险金信托、年金信托、涉众服务类服务信托等),公益/慈善信托。”未来,随着信托转型,以及各项监管政策逐渐细化,未来信托公司将如何应对挑战,积极做出改变,中国网财经将持续关注。

关键词: 信托公司 窗口指导 资金信托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