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东控股行政处罚落地 投资者索赔诉讼全面启动
2022年3月27日晚间,A股上市公司仁东控股(002647)发布公告称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刘鹏向《投资快报》记者表示:“经历8个月的立案调查,目前仁东控股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证监会调查、审理终结,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因虚假陈述等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投资者可依法起诉索赔。”
涉财报造假被证监会行政处罚
2022年3月27日晚间,仁东控股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查明:一、仁东控股2019年度、2020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9年度报告虚增保理业务收入、利润,2019年度报告计提坏账准备数额不准确,2020年半年度报告虚增保理业务收入、利润;二、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公司表示,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情况,公司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重大资产购买重组仍未完成
此前,仁东控股于2016年9月分别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重组事项相关的议案,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张军红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现金14亿元的价格购买其持有的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90%股权。
2016年10月13日,公司给交易对手方张军红支付了第一期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0,000万元。截止2016年10月25日,公司已向双方共同委托的监管账户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为895,111,504.16元。2018年1月至11月期间,公司又累计向交易对手张军红支付股权转让款4,787.24万元。2020年6月8日,公司与张军红签署《协议书》,约定剩余尾款支付及撤销仲裁事宜。2020年6月9日,公司根据上述双方签署的《协议书》已向张军红支付第一笔款项6,000万元。后续,2021年3月20日前、2021年6月20日前、2021年10月20日前公司应分别向张军红支付4,000万元、4,000万元、1,641.33万元。
然而,截至2022年2月26日,公司尚未向张军红支付2021年3月20日前、2021年6月20日前及2021年10月20日前合计应付的交易款9641.33万元,交易款剩余9641.33万元未付。
只要起诉就大概率能获赔
公开资料显示,仁东控股上市于2011年12月,曾用名宏磊股份、民盛金科,历史上业绩平平三易其主,净利润2014、2017年两度亏损,扣非净利润更是2013-2017年连续五年亏损。2018年2月,仁东信息成功上位控股股东,“87后”的庆华集团家族二代霍东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庆华集团董事长霍庆华家族曾有“内蒙古首富”之称,目前上市公司主营涵盖第三方支付、融资租赁、互联网小贷等业务。
只要起诉就大概率能获赔,对于满足索赔条件的股民来说,及时加入股民索赔队伍维权是法律赋予股民的权利,也能帮助股民弥补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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