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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踪 办房产证17年后 70多业主被开发商起诉要求补交面积差价 法院认定该案已过诉讼时效

2022-03-27 11:11:03    来源:华商网

3月2日,华商报B03版刊登了《办房产证17年后70多业主被开发商起诉要求补交面积差价》的新闻。3月15日,碑林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3月15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该案已经超过诉讼时效,驳回开发商的诉讼请求。

2004年,西安市民李莹(化名)购买了位于含光路柠檬公寓的一套商品房,当时是按《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53.07平方米,每平方米3730.92元。2005年,该房屋办理了房产证,但实际面积为55.27平方米。

2022年3月,李莹接到了法院的传票。起诉状显示,开发商陕西煜丰置业有限公司要求李莹支付房屋面积差价5940元。据小区业主统计,目前共有70多名业主被开发商起诉。3月15日,碑林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院认为,当事人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算起。本案原告于2004年与被告签订合同,2005年对面积进行了实际测量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原告作为合同主体及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义务人,最迟2005年就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房屋实测面积超出合同约定面积的事实,庭审中原告又未能提交证据证明存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事实,故原告现在提起本案诉讼显然已超过诉讼时效,被告关于诉讼时效的抗辩事由成立。

因此,法院驳回原告陕西煜丰置业有限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华商报记者 张成龙

关键词: 诉讼时效 房屋所有权证 置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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