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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基金因1亿债券“踩雷”后只能1折转让托管理协议不满

2022-03-22 14:38:08    来源:东方资讯

因对此前踩雷的两期债券转让价格不满,金元顺安基金将债券主承销商瑞信证券告上法庭。

日前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则民事裁定书,将这起因1亿债券“踩雷”后只能1折转让,基金公司不满清偿方案遂起诉券商的纠纷公之于众。

1折转让1亿元的债券

据民事裁定书显示,这起基金公司与之前主承销券商的纠纷源于债券“踩雷”。

此前金元顺安基金的资管计划购买、持有了“16玉皇03”、“16玉皇04”两期债券,瑞信证券系该两期债券的主承销商,而张某为瑞信证券具体负责该两期债券承销工作的项目负责人。

2019年11月21日与2019年12月12日,山东玉皇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玉皇)未依约向资管计划履行“16玉皇03”、“16玉皇04”的回售支付义务。

此后,山东玉皇于2020年11月5日经法院裁定进行破产和解,法院对资管计划因“16玉皇03”、“16玉皇04”所享有的债权总金额约1.07亿元予以确认。

然而,在金元顺安基金看来,“16玉皇03”、“16玉皇04”的《募集说明书》等文件中与发行人偿付能力相关的重要内容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等情况,构成了债券欺诈发行、虚假陈述,严重影响了基金公司对山东玉皇偿债能力的判断。

金元顺安基金认为,由于破产和解过程中拟定的清偿方案对债权人极为不利,金元顺安基金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以约1067万元的价格(相当于债权总金额的10%),转让了资管计划所享有的债权。

对此,金元顺安基金主要列举了两项理由,一是《募集说明书》未披露山东玉皇存在严重人格混同的问题,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的记载也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二是《募集说明书》虚假记载山东玉皇的财务利润、资产负债等情况,所披露的财务数据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

关键词: 基金公司 民事裁定书 破产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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