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财经 >

中证协起草《证券公司从业人员持续培训细则(征求意见稿)》

2022-03-22 10:25:36    来源:东方资讯

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记者获悉,中国证券业协会近期起草了《证券公司从业人员持续培训细则(征求意见稿)》,并于近日向券商征求意见。《培训细则》对从业人员持续培训进行了系统性规范。本细则规定的证券公司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是指券商董事长、从事业务管理工作的其他董事和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在券商从事证券业务和相关管理工作的人员。

《培训细则》明确了从业人员持续培训实行差异化管理。根据从业人员执业情况、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情况、处罚处分措施情况、诚信情况、其他执业声誉情况及为行业发展、履行社会责任作出贡献情况等,对培训学时等实行差异化管理。从业人员符合相关要求的,可以获得相应的学时豁免。在每个培训周期内,从业人员应当完成规定学时要求,在党建引领、行业文化、职业道德方面的学时比重不得低于其应完成培训学时的30%。

图片来源:证券公司

党建引领、行业文化、职业道德方面

学时比重不得低于30%

《培训细则》显示,从业人员可以参加证券监管部门、协会及其他证券行业自律组织、证券公司等组织的持续培训,应当在每个培训周期内完成规定学时要求。培训内容应当符合协会制定的培训大纲要求。从业人员自首次执业登记日的下一年起,每个自然年为一个培训周期。

学时要求方面,中证协根据从业人员执业情况、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情况、处罚处分措施情况、诚信情况、其他执业声誉情况及为行业发展、履行社会责任作出贡献情况等,对从业人员培训学时实行差异化管理。具体来看:

(一)存在效力期限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者被行业自律组织实施纪律处分等违法失信信息的,应当完成90学时培训;

关键词: 从业人员 证券公司 行业发展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