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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公司转板沪深交易所事项明确:转板审核中可现场检查

2022-03-04 22:22:31    来源:东方资讯

本文转自:澎湃新闻

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公司向科创板和创业板转板的各项细则进一步明确。

3月4日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表示,为规范北交所上市公司向科创板转板审核及上市安排等事宜,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转板上市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转板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深交所同时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创业板转板办法(试行)》。

沪深交易所进一步指出,北交所开市前,原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公司申请在本所科创板转板上市的,仍适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转板上市办法(试行)》。

那么,北交所上市公司向科创板、创业板转板,转板条件有哪些?转板审核有何规定?转板需准备哪些内容?转板公司上市具体如何安排?转板后减持有何规定?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梳理了十大要点。

要点一:转板公司应当在北交所连续上市一年以上,与原精选层挂牌时间合计

《办法》首先要求,转板公司申请转板至科创板、创业板上市的,首先应当在北交所连续上市一年以上。

同时,转板公司在北交所上市前,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原精选层挂牌的,原精选层挂牌时间与北交所上市时间合并计算。

要点二: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符合科创板或创业板定位

在转板条件方面,沪深交易共明确了九方面事项:

一是符合科创板和创业板的相关发行条件。

二是转板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最近3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或者最近12个月受到北交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公开谴责等情形。

关键词: 股份转让 上市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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