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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公积金付房租条件放宽了吗?房租不用超工资收入10%

2021-12-10 15:30:38    来源:社保网

厦门公积金付房租条件放宽了吗?下文就随小编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条件放宽:房租不用超工资收入10%,市民可委托按季提取。

放宽提取条件

房租不用超工资收入10%

旧规定:此前提取公积金交房租需满足上一年度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0%,且提取金额为超过10%比例的部分,租赁期间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

新变化:新的提取规定取消了房租支出占工资收入比例的限制。也就是说,过去市民提取公积金租房,房租需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0%才行,而现在不用考虑这个比例。从市民与中心签约后的下一季度起,在每年1月、4月、7月、10月的10日前,公积金系统自动把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市民同名银行储蓄卡内,每季度划转一次。租住商品住房的,季提取金额上限为1800元,每月上限600元。租住保障租赁房的,季提取金额按照扣除租金补助部分后的实际房租支出额提取。

关键词: 厦门公积金付房租 条件放宽 房租 不用超工资收入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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