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财经 >

累计降低企业成本近四亿元

2020-04-23 16:34:40    来源:石家庄日报

“复工以来,各种好消息不断,各级各部门出台了不少措施助力我们加速达产。其中,仅阶段性降低电价就能让企业每月省下6万多元,减负实在是太给力了。”近日,河北橡一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张月娟,对上门走访的正定县供电公司员工说。

据了解,橡一公司是河北自贸区正定片区的一家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复工后一直开足马力生产,优惠政策可直接让企业节约用电成本30余万元。

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为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按照国家和省、市决策部署,经报市政府同意,疫情期间,我市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水销售价格、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和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累计降低企业用水用电用气成本约3.86亿元。

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从2月1日至6月30日,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用户,统一按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惠及终端用户约38万户,预计将降低企业成本约2.6亿元。

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从2月22日至3月31日,将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由3.45元/立方米下调为3.3元/立方米;自4月1日至6月30日,将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下调为2.86元/立方米。预计可降低企业成本1.2亿元。

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水销售价格。自4月1日至6月30日,非居民用水销售价格由8.94元/立方米调整为8.56元/立方米,下调0.38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销售价格由49.73元/立方米调整为47.31元/立方米,下调2.42元/立方米。预计可降低企业成本600余万元。

据了解,连日来,市发改委相关工作人员持续深入各县(市、区)督导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和物业等转供单位严格落实价格政策,确保降价政策惠及终端用户。该委价格处有关负责人表示,企业如遇违反价格政策的行为,可拨打12315,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

关键词: 降低企业成本

相关阅读